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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作者:燕聪聪     来源:     点击:

 

2024年我校开展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6 号)文件,小草薰衣草视频作为东营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担电工、汽车维修工、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小草薰衣草视频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职业

工种

技能等级

电工


5、4、3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5、4、3

汽车机械维修工

5、4、3

化工总控工


5、4、3

二、技能等级认定方式

电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机械维修工)、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统一认定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颁发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全部采用机考方式,五级、四级、三级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两科均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三、技能等级认定时间

技能

等级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理论考试时间

技能考核时间

3、4、5级

202431日至315

328-29

8:30

-10:00

10:30

开始

202441日至415

428-29

8:30

-10:00

10:30

开始

202456日至515

530-31

8:30

-10:00

10:30

开始

202461日至614

627-28

8:30

-10:00

10:30

开始

202491日至914

929-30

8:30

-10:00

10:30

开始

2024108日至1015

1030-31

8:30

-10:00

10:30

开始

2024111日至1115

1128-29

8:30

-10:00

10:30

开始

2024122日至1215

1230

8:30

-10:00

10:30

开始

四、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电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机械维修工)、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执行。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1.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流程

    (一)考生报名

    考生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在本公告当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法定工作日内)进行,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小草薰衣草视频报名及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接受企业委托评价集体报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提交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考试费。

    1.报名电子版资料:

    1)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以“身份证号”命名)。

    2)报名花名册

    2.报名纸质版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1份(打印并粘贴照片可插入电子版)。

    3)申报条件如涉及工作年限或培训经历,需填写《个人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历承诺书》1份。

    4)申报条件如涉及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在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原件退回)。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籍证明。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证明的,可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遗失证明替代)。

    6)报名花名册。

    (7)考生告知书。

    以上申报材料均为真实有效,一经查实申报材料为虚假伪造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虚假材料及评价考核费用不予退还;已获得证书的,对其所获得证书作无效处理。

    (二)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收费参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标准执行。

     

职业

收费标准

备注

五级

四级

三级

电工

260

300

360


汽车维修工

260

300

360

化工总控工

260

300

360

(三)报名地址

小草薰衣草视频(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图书办公楼9楼915房间。

咨询电话: 老师  0546-6852052   QQ群:163747856

(四)领取准考证

考前1周,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证书核发

通过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在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站上查询到成绩合格信息5个工作日后,由小草薰衣草视频制作颁发电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其他事项

评价试点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职业技级等级认定工作应服从国家政策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评价时间如发生变化及时调整评价安排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

1、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个人申报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历承诺书

(注:以上附件按要求自行打印签名。)          

 

 

小草薰衣草视频

2024116

 

 

 

 

 

 

 

 

 

 

 

 

 

 

 

附件1:

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性别


彩色

白底照片

 

出生日期


学历及专业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考生类别

□院校学生

□社会人员

□其他

工作单位


证书信息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工种):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构:

□其他证书

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构:

申报信息

申报职业(工种):  申报等级:

申报科目

□理论 □技能 □综合

申报条件


个人承诺

我申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维护认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已阅知并理解《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等相关政策及报名须知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业等级的条件要求。

2.本人报名填写(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现持有证书、职业工作年限等

信息及认定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3.本人知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清楚知道

应按时参加认定,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认定。

4.本人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认定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评价

机构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评价机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认定秩序的行为,不实施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5.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人签名:      

 

附件2:(使用时双面印)

个人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历承诺书

本人姓名: 严某某   ,身份证号: 370523*****8888     学历 大专 ,现申请参加 化工总控工 (工种)_______级职业技能等级考试,本人从事____________职业共________年,工作(培训学习)经历如下:

工作经历起止年月

(或培训学习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名称

(或参加培训学习经历)

从事职业

(或培训职业)

证明人

(姓名)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申请人承诺:

本人已知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经历、培训学习经历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参加考试者)、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证书者)的处理。并自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指印)

联系电话:

   

注:1、表格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否则不予受理。2、本表由评价机构存档。

 

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

第一条 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该科目的评价成绩。

()携带禁携物品(包括与评价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及规定以外的工具等)进入座位(或考位)或未将禁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未在规定的座位(或考位)参加评价,或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位),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在考场(或考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条 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且当年不得参加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使用规定以外的带拍照、存储、传输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相机、手机、耳机、U盘、手提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或其他电子用品的;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评价内容相关资料等的;

()故意损毁试卷、工件或考试材料的;

()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的:

()存在其他作弊但对其他应试人员未造成严重干扰的行为。

第三条 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情节轻微的,2年内不得参加评价;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评价,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

()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评价资格的;

()评价前以非正当手段获得试题或答案或进行传播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胁迫他人配合作弊、偷换工量器具或工件等的;

()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评价或替他人参加评价的;

()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故意损毁评价设备(含视频监控系统)、材料,造成设备事故、人身伤害或设备主要零部件损坏的;

()其他影响恶劣或严重扰乱评价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 评价活动结束后,发现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并经确认的,依照本指引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处理,对其中已颁发证书的,由评价机构或评价机构监管部门宣布评价成绩无效,并对已发放证书、已上网证书数据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申请人阅读签字:

 

 

 

 

告知书

 

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考生:

为确保您明确了解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试有关事项,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鉴定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本次鉴定考试由小草薰衣草视频(单位)负责组织;其他机构(单位)组织无效。

2、本次鉴定考试收费参考鲁价费函(2016)8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不收取其他费用。

3、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按照考试通知单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按照缺考处理。对参加本场考试理论或实操有一门不及格或缺考的考生,由小草薰衣草视频(单位)组织进行一次补考,补考费是考试费的50%,补考时间另行确定。

4、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鉴定考试不能按原定通知时间进行的,由组织考试的机构(单位)负责解释并另行安排时间组织鉴定考试。

5、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资格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考生签字(手印)

 

年   月    日